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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归还图书馆图书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8:23 浏览次数:[102]

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扬优势、补短板”全面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医函〔2025〕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图书资料支撑保障,完成图书馆纸质图书盘点清查,现就集中归还图书馆图书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需归还的图书

(一)读者个人账号中外借的图书。

(二)以项目经费购买且在图书馆登记加工过的图书。

(三)在学院或部门资料室外借的图书。

(四)除心理学院资料室、第一临床医学分馆、第二临床医学分馆由图书馆上门加工盘点外,其它单位资料室的图书均需归还到图书馆。

二、归还流程

(一)读者个人账号中外借的图书

读者及时登录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成医图书馆”(个人中心→我的借阅)查询个人借阅信息,确认需归还的图书,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归还至新都校区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如对借阅记录存疑,可于人工服务时间内持校园一卡通至新都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咨询或与读者服务部联系处理。

(二)以项目经费购买且在图书馆登记加工过的图书

该类图书需于3月31日前归还到新都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单位资料室需归还的图书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3月15日之前整理本单位资料室图书并催还资料室外借的图书。3月15日之后,图书馆将上门收取图书并完善交接手续。

三、工作说明

(一)馆藏图书盘点是学校国有资产支撑保障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敬请各位读者、单位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图书资源规范管理,共同保障馆藏盘点工作顺利完成。

特别提醒:凡有加工背标及馆藏章的图书,均需归还到图书馆。

(二)因图书盘点过程中涉及背标变动及重新加工,故所有外借图书均需归还。加工处理后,欢迎再次借阅。

(三)集中归还图书相关事宜均可联系图书馆读者服务部。

联系人:吴丽娟

电话:028-62739760,18502836040。

成都医学院图书馆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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